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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花鼓是一种以花鼓为主要伴奏乐器,对口走唱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是山东曲艺中唯一一个走唱类曲种。山东花鼓衍生出多种地方戏曲,如两夹弦、四平调、五音戏、柳琴戏、茂腔、一勾勾等,是众多剧种的直接母体,对于山东地方戏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
南宋时就有山东花鼓的相关记载。因为语言风趣,且有许多打情骂俏的内容,元明以来,山东花鼓常被官府禁演,但在民间却深受百姓喜爱。在鲁西南一带,流传有这样的民谣:“花鼓进了庄,家家不喝汤(方言即吃晚饭)。”意思是家家户户都去听花鼓,大家着迷得连晚饭都不吃了。而一份上世纪50年代山东曲艺艺人登记调查资料显示,在清朝中期,花鼓活跃于鲁、苏、豫、皖四省接壤地带。其中流行山东的花鼓大致分为三路,走向以鲁西南为中心往北、往东发展,且都是与各地民间小曲、舞蹈等艺术形式,互相吸收、结合形成各不相同的艺术风格。
例如,菏泽等鲁西南地区的“南路”山东花鼓约在清咸丰末年最终演变为两夹弦、四平调两个剧种,但以菏泽方言为基础的说唱形式花鼓并未消亡,一直和戏曲表演并行不悖,是菏泽老百姓长久以来的重要文化娱乐形式之一,至今还保留着它的原汁原味。
山东花鼓没有严格的传承谱系,多是爱好者从学,传授者口传心授,即使学成,成为职业演员的人也为数不多,农闲时的散班子,也不重传承,会唱能凑场即可,只有为数不多的职业演出班社有稍微规范的传承关系。为了保护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馆工作人员特地组织当地的几位民间艺人进行演出,以录制音像资料留存。
山东花鼓几乎没有表现铁马金戈的故事题材,却十分擅长表现家长里短的生活故事,即所谓“针线笸箩”,这从它的基本曲目“老八本”——《头堂》、《二堂》、《休妻》、《花墙》、《大帘子》、《二帘子》、《花轿》、《抱牌子》,即可以窥其一斑。在留存至今的140余部山东花鼓曲目中,有绝大部分是反映男女爱情及家庭道德伦理故事的,经常上演的曲目有:《货郎段》、《黑驴段》、《王婆骂鸡》、《安安送米》、《王小赶脚》、《王刚画庙》、《朱买臣休妻》、《锔大缸》、《王二姐剜菜》、《对绣鞋》等,生活情趣浓郁,曲词俚俗而生动,具有方言学、社会学、民俗学、乡土文化等多种研究价值。其词式多为七字句、十字句,粗看似缺乏规范,细研究才显出艺人运用语言的智慧和成就,这正显现了民间艺术的独特魅力。
2014年11月11日,山东花鼓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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