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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笙舞是拉祜族有代表性的一个大舞种,主要流传于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的忙糯乡、勐勐镇、大文乡、勐库镇等拉祜村寨和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木戛乡等拉祜族聚居区,是以吹葫芦笙为伴奏的民间舞蹈。由于这些地区相对闭塞,至今较为完整地保留着传统的舞蹈特点。
古代拉祜族属氐羌族系,曾生活在青海、甘肃一带,与华夏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在春秋战国时期举族迁入云南,直到明清时期才到这里基本定居,是一个重自由、轻迁徙的勤劳勇敢的民族。
芦笙舞是拉祜族古老的两大民间舞种之一。据史书记载和文物图案比照,早在新石器时期,已有了“我有嘉宾,鼓瑟吹笙”的习俗,芦笙舞“围圈”、“携手”、“顿足”等基本形态已经形成。随着数世纪的迁徙,历经漫长的民族合分与发展,逐步形成一大独立的舞种。
清道光《云南通志》载:“倮黑聚时,亲戚令饮,吹笙为乐”。道光《威远厅志》之二载“倮黑鲠直。。。男女杂聚,携手成圈,吹笙跳舞”。
经普查,拉祜族芦笙舞有100多个套路,现已收集记录的有83套。按表现内容,可分为宗教祭祀、生产生活、模拟动作和嘎调子4种类别。祭祀礼仪舞是拉祜族原始宗教在意识形态的反映,有“嘎祭舞”、“磕头舞”、“扫地舞”、“祈福舞”、“田地肥”等10余个套路,表现对天神厄莎的膜拜和对幸福生活的祈求。祭祀礼仪舞只在重大节日和祭祀活动中跳,并且按一定的程序贯穿于活动的始终。拉祜族崇敬葫芦,把葫芦作为祖先诞生的母体象征,在许多动人的传说中,唯有芦笙吹出的声音能与天神通话,能使四散的拉祜人闻声相聚。人们跳起芦笙舞,意味着精神上可以超越时空,与神同乐,得到神的护佑,实现心理满足。
原始宗教及其祭祀活动,客观上把随意的自然形态的舞蹈逐渐整理、规范为相对固定的套路,年复一年地使之传承和发展。
生产生活舞是芦笙舞中比重最大的舞蹈,有40余个套路。如“找地舞”、“挖地舞”、“犁地舞”、“收割舞”、“舂谷舞”、“簸米舞”、“摇篮舞”等,舞蹈以生产生活的某种动作形态为原形,加以舞蹈化,艺术地再现生活,抒发情感,是拉祜族生产生活形态历史流程的形象记录。
模拟动物的舞蹈是拉祜族先民游猎采集时期原始生产方式的产物,舞蹈惟妙惟肖地表现各种动物的性格、外形特征和生活习性,如“斗鸡舞”、“黄鼠掏蜂蜜”、“斑鸠舞”、“青蛙舞”等,有20余个套路。这部分舞蹈要求神态和动作有一定的技巧和默契的配合,带有一定的表演性,表现出拉祜人观察生活的能力和富于创造的智慧。
嘎调子是集体芦笙舞活动中高潮部分,人们围圈而舞,可随心所欲地即兴创作,形式较为活泼自由,因而气氛较为热烈,持续时间较长,常常通宵达旦,兴致盎然。如“男人舞”、“女人舞”、“欢乐舞”、“绕脚舞”等,是芦笙舞中参与性、自娱性最强的舞蹈。
拉祜族芦笙舞以正步、踏步、蹉步、绕步和身段的俯、仰、摆、转等为主要动作特点,节奏有张有弛,动作幅度时小时大,表现手法时而夸张洒脱,时而逼真细腻,形成深沉而坚毅、洒脱而机巧的艺术风格。这一风格的形成,沉淀着拉祜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体现出拉祜族独特的性格特征,是本民族现存文化传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研究不可缺少的活材料。
澜沧是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也是拉祜族人口最为集中,拉祜族传统文化保存最为完整的地区。芦笙舞作为世代相传、文化底蕴深厚、艺术特点突出、群众基础广泛、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形式,对其实施有效的保护,既是少数民族文化继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推动边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芦笙舞反映了拉祜人崇尚自然,和对幸福生活的执著追求,舞蹈简单易学,可人人参与,而成为民族凝聚力和教育培养后代的重要手段。在拉祜族村寨,男子人人会吹芦笙、跳芦笙舞,每逢岁时礼仪和节庆聚会,每个乡村,都可组织数十人至上百人的表演队伍进行表演,尤其到传统的葫芦节和春节,澜沧县城便成了芦笙舞的海洋,场面十分壮观。因而,芦笙舞对于当地人民的文化认同,维护团结,维系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2008年6月7日,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申报的“拉祜族芦笙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